关于印发《镇海区环保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镇海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5〕30号)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海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清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镇政办会纪〔2015〕49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我局经研究,决定印发《镇海区环保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1日
镇海区环保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
工作方案
为落实《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镇海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5〕30号)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海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清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镇政办会纪〔2015〕49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海区环保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组(以下简称清理工作组),组长由岑国兴局长担任,成员由严炬荣、崔维虎、蒋立明、冯林照、龚云锋组成。
清理工作组实行领导对口镇(街道)联络制度,负责协调各镇(街道)开展排查清理工作,督促清理进度,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清理任务。其中严炬荣联系九龙湖镇、崔维虎联系招宝山街道和庄市街道、蒋立明联系骆驼街道、冯林照联系蛟川街道、龚云锋联系石化区和氵解浦镇。
清理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现场核查组、监测组和许可办理组,其中由蒋立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毛华勋、李文光兼任副主任,成员由我局中层干部组成,张斌担任办公室联络员;现场核查组组长由毛华勋、李文光兼任;监测组组长由黄酉腊兼任;许可办理组组长由叶林兼任。
二、任务安排
本次行动分二个阶段:
1.“未验先投”清理阶段:截止9月30日,完成“未验先投”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任务;
2.“未批先建”清理阶段:截止12月30日,完成“未批先建”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任务。
三、人员安排
1.现场核查组
现场核查组18人,分成9个核查小组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2.许可办理组
许可办理组以许可科人员为主,另增派2人配合开展清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现场核查组工作安排
(1)清理工作组办公室牵头对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并分配给各镇(街道)及相关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监察大队和石化区分局)。
(2)环境监察大队和石化区分局负责督促各镇(街道)按区政府文件要求指导企业填报《镇海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一厂一策清理排查表》及相关资料,其中在排查表“污染物处置情况”中需说明建设项目的雨污分流情况,并在排查表上提出清理意见后盖章;负责制定核查计划,对现场核查人员开展培训并指导其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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