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奉政发〔2018〕80号)和《关于印发<奉化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文改办发〔201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扶持在本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从事文化产业类别规定范围内产品的研发、服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个人以及从事相关文化产业活动的民办非其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扶持标准与申报要求
详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和《奉化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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