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关于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镇海区关于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为深入推进" 大走访、大帮扶、大招商" 三大行动,积极应对当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切实帮扶企业发展,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18号)以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产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5]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
一、大力推进企业实施“机器换人”项目对列入年度区“机器换人”的重点技改项目,单个企业(集团)或单个项目的最高奖励金额由100万元提高到150万元。对其他设备投资100万元(不含税)及以上的一般“机器换人” 项目,按设备(单价1 万元以上的设备、技术)实际投入额给予5%的奖励。上述“机器换人”技改项目采购区内智能装备生产企业产品的,奖励标准按项目分类标准上浮1个百分点。对2015年7月1日后新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重大“机器换人项目”(含扩建技改项目) ,经认定批准,给予最高50万元以内的奖励。
二、大力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对工业企业实施的两化融合项目,给予项目软硬件投入金额30%的补助,单家企业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具有显著示范和推广意义,经认定为示范企业(或标杆企业)的,再行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三、大力推进装备制造业联盟与文化创意产业联盟融合发展装备制造业联盟内工业企业向区内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内文创企业采购工业产品设计开发、产品结构优化、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的(原已列入扶持政策的信息化、管理咨询等服务以及企业广告除外) ,经认定,按合同金额的30%给予采购方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大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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