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金融办〔2015〕18号 浙江省金融办、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监管局
2015年2月27日
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助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到2020年,全省形成富有特色和活力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力争直接融资比重达3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超过10000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及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全省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在推动产业整合、引领和支撑区域经济发展作用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国内外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发展与我省资本市场规模、地位相匹配的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城乡居民的投资理财渠道大幅拓宽,财产性收入比重大幅提升。
二、工作举措
(二)深化企业股改和规范化提升。切实把企业股改规范,作为夯实微观经济基础、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原有上市鼓励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股改的扶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减轻企业改制规范的成本负担。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可采取“一企一策”予以解决。强化政策引导,在企业资质评级、产品评优、银行授信以及参与政府主导优质项目等方面给予改制企业更多支持,引导社会资源向规范化股份制企业倾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鼓励并引导各类中介机构、投资机构深度参与企业股改,省金融主管部门要做好股改及新设股份制企业包括现代企业管理、资本市场知识在内的业务培训。
(三)推动更多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上市、上柜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更有效的培育工作机制。市县政府要结合区域经济转型和产业布局需要,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的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切实增强培育针对性、有效性,加快上柜、上市步伐。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大、产业带动力强、有利于加快区域转型升级的企业到交易所、“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上市。引导、支持同行业或产业链上下游拟上市企业优化整合后上市。鼓励拟上市企业到省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浙江。
(四)大力推广运用各类直接融资工具,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的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国家层面的直接融资创新工具在我省先行先试。积极试点优先股融资方式,推动企业资产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建立各类债券增信担保机制,制定出台债券发行政府贴息奖励办法,培育发展证券评级担保机构,省和有条件的市、县要尽快组建规模较大的专业性融资担保增信机构,为重大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融资服务。规范发展依托互联网的直接融资方式。
(五)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并购重组。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有关规定。强化上市公司区域经济发展主力军作用,鼓励开展以整合资源,获取技术、人才、品牌、渠道为主要目的的并购重组,加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上市进程,依托资本市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证券化率。通过资产注入、置换等方式,引导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的上市公司进行主动重组,改善上市公司存量结构。鼓励民营龙头企业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发挥其资金、产业及管理的核心优势,积极鼓励省外浙商资本参与。对有利于区域产业整合提升的重点并购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生产要素及政策支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3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