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评价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评价暂行办法
为弘扬“工匠精神”,切实提升企业引才、用才、留才积极性,促进企业实用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坚持能力、业绩、贡献导向和企业推荐、行业参与、政府指导的原则,创新实施企业人才评价办法,在全区开展企业实用人才评价工作。
一、范围对象
在鄞州区注册纳税的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含区属非生产经营性国有企业)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评价申报分“鄞州金匠”和“鄞州银匠”两类。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2.在鄞州区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申报企业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3.拥有丰富的技术或技能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对企业作出过较大贡献。
4.在近5年内取得以下资格条件中所列的相应业绩成果。
(二)资格条件
1.申报“鄞州金匠”,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鄞州区企业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开展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获得市、区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等级成果的前3位完成人;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项及相当等级成果的前5位完成人。
(2)在鄞州区企业获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并已实施产业化的前3位核心完成人。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荣誉或奖项的人才。
(4)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或在宁波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位的人才。
(5)鄞州区企业高薪聘请,申报年度前3年每年须缴纳个税5万元以上的人才。
2.申报“鄞州银匠”,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鄞州区企业参与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获得区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等级专业成果的前5位完成人;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项及相当等级成果的前8位完成人。
(2)在鄞州区企业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2项软件著作权并已实施产业化的前3位完成人。
(3)获得宁波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相关荣誉或奖项的人才。
(4)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在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担任理事以上职位或在区内拥有30家以上会员单位的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位的;或经协会3位在不同企业工作的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专家认可并实名推荐的人才。
(5)鄞州区企业高薪聘请,申报年度前3年每年须缴纳个税3万元以上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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