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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4日 慈溪市2015年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慈人社发〔2015〕89 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充分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力争今年底全市建立自主评价示范企业24家,培养企业培训师360名,开展自主评价企业360家。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 人社局制订政策,明确职责,布置任务,召开全市自主评价工作会议。各镇(街道)做好宣传发动,上报自主评价示范企业、发展企业及参加企业培训师培训名单,开展企业自主评价的任务有三项:自主评价企业发展数,示范企业数和企业培训师数。 (二)具体实施阶段(8-11月份) 1、8月份鉴定中心开展企业培训师培训,举办自主评价示范企业业务培训班,帮助和指导示范企业制定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确定评价工种范围及等级,启动自主评价工作。 2、9-11月份开展实质性评价,完成评价过程。各镇(街道)督促企业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实施自主评价每一环节,严格把控自主评价质量;市鉴定指导中心根据企业生产岗位制订具体的评价标准和题库,联系落实考评人员的委派、质量督导、外部专家选派等环节,指导企业有序开展工作业绩评价、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把好质量关,做好服务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份)
现将《慈溪市2015年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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