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文件名称: 余姚市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二、出台文件依据: 《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城市的决定》(余党[2013]10号) 三、政策内容: 一、资金安排 市财政在每年的科技经费中安排相应的预算资金,作为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由市科技局、财政局进行管理,按照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用,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贷款对象 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市的年销售5000万元以下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利示范企业以及具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以下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申请。 三、贷款费率和额度 1、贷款额度:单个企业贷款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每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2、签订科技金融合作协议的银行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以内的利率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贷款。 3、签订科技金融合作协议的保险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年担保费率不超过贷款担保额的1.8%。 4、银行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由贷款企业承担。 四、风险承担和补偿 1、风险承担:对产生的贷款本息损失,市财政承担20%,放贷银行和担保公司承担80%(由放贷银行和担保公司自行约定承担比例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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