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作为试点工作的基本遵循。通过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探索经验。
(二)试点范围。
根据部门职责特点,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开展试点。未列入试点范围的部门,可参照本方案先行做好本部门权责事项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二、试点任务
(三)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
各试点部门可将权力和责任事项结合起来,并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可根据实际履职情况,将规划制定等宏观管理职责及标准拟订等权责事项一并进行梳理分类汇总。
(四)清理规范权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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