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仑经信〔2016〕23号),为用好上级下发的工业投资奖励资金,引导和激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经研究,特制定《工业投资奖励对象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16年9月12日
工业投资奖励对象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为用好上级下达的工业投资考核奖励资金,引导和鼓励我区企业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仑经信〔2016〕23号),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量分析、综合评价”的原则,结合稳增促调、投资促进、转型升级等区重点工作需要,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评价对象
工业投资综合评价对象为工业投资考核优秀年度内开展工业投资并且纳入到我区工业企业“体检”系统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综合评价原则
1、坚持规范原则,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总体原则进行评选。
2、坚持效益原则,通过“定量分析、综合评价”对实施投资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综合打分。
3、坚持分类原则,根据企业产值规模,将评价对象分为1-5亿元、5-50亿元和50亿元以上三个组别分别排序和打分,增强评选的合理性和可比性。
三、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投资规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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