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六区二岛”经发局:
为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6]14号)的有关要求,加强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的透明度,依据《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我委制定了《宁波市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省和市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自动纳入本目录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清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文件的,按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凡未纳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的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委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按要求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应切实做好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布工作,进一步加大收费监管力度,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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