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大堰镇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全面提升旅游产业总体发展水平,提高大堰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科学实施旅游资源整合开发,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旅游业整体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带动大堰经济发展,我镇决定创建“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并于2016年5月26日被宁波市旅游局确定为首批创建单位之一。为顺利通过年底宁波市旅游局的验收,特制定我镇创建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全面落实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要求,结合大堰实际,按照“全域景区化、生态经济化”目标,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改善旅游服务环境、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机制,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实现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产业向深度和广度空间拓展,确立旅游产业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把大堰建成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
二、创建目标
根据《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通过一年的努力,到2016年底,年度旅游业投资完成2000万元以上(其中政府财政投入200万元以上),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30万人次以上,住宿客房数和餐位数分别达到200间和500个以上。推进乡村旅游转型提升,带动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打造“中国最美乡愁小镇”,力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
三、创建范围
大堰镇乡村旅游发展核心区域,主要为南溪村、湖边桥村、常照村、后畈村、大堰村、柏坑村、张家村、西畈村等行政村所属区域。
四、创建时间
创建工作从2016年3月份开始至2016年底结束,并分4个实施步骤予以落实。
(一)申报动员阶段:(2016年3月—5月)。组织全镇相关部门、村认真学习“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并向宁波市旅游局提出创建申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大力宣传创建“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的和意义,大力营造“全民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2016年8月)。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村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检工作,每月汇总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创建办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对各部门、各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6年9月)。创建办按照《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全域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责令没有完成或完成效果不佳的任务单位、加快进度、限期整改,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安排的创建任务。同时,创建办负责整理完善各类创建工作台帐,真实记录创建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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