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5]3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创新型城区建设,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开展,加快自主创新,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专利政策资助的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本辖区内的个人、注册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二、对当年度获得国内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不含市补)。
三、专利大户申请,当年度有效申请国内专利达到20件的(发明专利占比不少于10 % ),或者有效申请发明专利达到8件的,给予2万元补助,每增长50%的国内专利申请数,再给予1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申报专利申请大户的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注册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科))审核同意后,上报区科学技术局。
四、鼓励和扶持企业开展专利维权,对于在已经结案的专利纠纷中,积极应诉或主动维权的企业,根据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内容可以确定对企业产生积极效果的,其在处理专利纠纷中所发生的差旅费、专利检索和咨询费、律师费、诉讼费、资料费等合理开支总额在10万元以内的,给予合理开支总额50%的补助;合理开支总额在超出10万元部分的,给予合理开支20%的补助;补助总额国内最高10万元、国外最高20万元。
五、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必须具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且专利权在有效期内,无权属纠纷;通过专家评审,区科技局审核,择优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
(一)区级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
1、在北仑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3年拥有有效授权专利8件以上,且在当年度已申请专利10件以上(发明专利占比不少于10%),或者当年度发明专利已经申请4件以上。
2、企业负责人重视专利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条件,专门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有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或达到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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