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内各相关企业,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鄞州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鄞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鄞州区财政局
2015年10月12日
鄞州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5年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区政府设立鄞州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区金融办、区财政局负责管理,遵循“公开公平、注重绩效”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二章 来源和用途
第三条 专项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预算安排。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企业新设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奖励;
二、企业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奖励;
三、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奖励;
四、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奖励;
五、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奖励;
六、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收购区外上市公司奖励;
七、上市公司迁入鄞州区奖励;
八、企业直接融资奖励;
九、企业上市相关中介机构开办奖励。
第三章 奖励对象和具体标准
第五条 奖励对象
一、新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
三、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
四、申请“新三板”挂牌材料被受理的企业;
五、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六、境内IPO申报材料被受理的企业;
七、境内外成功首发上市的企业;
八、收购区外上市公司的企业或自然人;
九、注册地迁入鄞州区的上市公司;
十、实现直接融资的企业;
十一、企业上市相关中介机构。
第六条 奖励标准及申请专项资金需提供的材料
一、2015年1月1日起,完成工商、税务等注册或变更手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并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奖励10万元。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经营满整一年后,兑现奖励金额。
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奖励资金的请示;
2.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申请专项资金的申请表。
二、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有限责任公司,前100家,每家奖励5万元;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每家奖励20万元;如未享受上述股改奖励,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挂牌时,可一次性享受30万元奖励。
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奖励资金的请示;
2.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同意企业挂牌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3.申请专项资金的申请表。
备注:已享受其他区域性场外市场奖励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
三、企业新三板挂牌申请材料上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被受理的奖励50万元;成功挂牌后奖励50万元;如未享受上述股改政策,挂牌成功后一次性奖励60万元。
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奖励资金的请示;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申报材料受理函或同意挂牌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3.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复印件;
4.申请专项资金的申请表。
备注:2015年1月1日后挂牌的企业,适用以上政策,按110万元总额度享受奖励。
四、企业递交境内IPO申报材料并得到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奖励600万元。
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奖励资金的请示;
2.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受理函复印件;
3.申请专项资金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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