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鄞创孵化器及各分支机构、在孵企业、毕业企业: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鄞政发〔2016〕42号)的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专用检验检测设备补助、在孵企业房租补助、创业启动资金;毕业企业房租补助、中介服务机构房租补助、鄞州区大学生创业平台专项资金补助、科技信息孵化园专项管理工作经费补助等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可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专用检验检测设备投入补助
(一)、申报对象:
1、通过认定的区级以上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项目申请要求:
1、《宁波市鄞州区孵化资金申报书》(附件1);
2、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文件复印件;
4、专用检验检测设备投入清单及支付凭证(财政、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凭证)复印件。
二、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房租补助
(一)、申报对象:
1、通过认定的孵化器在孵企业;
2、所租办公用房必须在已认定的孵化器场地内。
(二)项目申请要求:
1、房租补助
(1)《宁波市鄞州区孵化资金申报书》(附件1);
(2)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文件复印件
(4)孵化场地面积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
(5)入孵企业汇总表及企业在孵证明文件;
(6)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房屋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财政、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凭证)复印件。
在孵企业房租补助由各孵化基地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三、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
(一)申请对象:
1、所属企业为区科技局认定的在孵企业;
2、企业股东之一,且持有企业股份比例一般不低于20%;
3、能够提供证明其留学归国人员或博士、博士后身份的证明;
(二)项目申请要求:
1、留学归国人员启动资金申请材料:
(1)《宁波市鄞州区孵化资金申报书》(附件1);
(2)《宁波市鄞州区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创业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章程》和《创业计划书》复印件;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创业带头人的个人情况介绍或其他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7)提供时间为6个月以上的人事代理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2、博士创业启动资金申请资料:
(1)《宁波市鄞州区孵化资金申报书》(附件1);
(2)鄞创孵化器博士启动资金资助申请书(可参考《宁波市鄞州区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创业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章程》和《创业计划书》复印件;
(6)提供时间为6个月以上的人事代理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四、毕业企业房租补助
(一)、申报内容:
1、毕业企业租房或者购房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对象
1、经科技局认定的毕业企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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