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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北仑区科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01-03 企业政策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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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科协,各区级学会(协会),企业科协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科普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北仑区科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

 

北仑区科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更好地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提升科学素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促进科协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科普专项资金是指北仑区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开展科协工作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 科普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科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科普活动支出。包括举办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广场活动,组织科普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举行和参加各级各类科普活动等所需的资料编印费、宣传费、设备费、场地费及其他相关支出等;科普创新服务、科普信息传播、科普教育设施等科普平台的建设运维费。


  (二)学术交流活动支出。包括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区进行单科或多科性学术讨论会、专题研讨会、学术性年会、座谈会、科技沙龙、倡导学术方向的报告会、推广科研成果和新技术的交流会等学术性活动。组织区内科技人员学术访问和科学考察及科技信息资料的出版、发行、交流等所需的专家劳务费、资料编印费、宣传费、会务费、交通费及其他相关支出等。走访拜望接待相关院士、专家所需支出。


  (三)培训支出。包括科协系统组织的科协干部(科技人员)培训、科普知识及实用技术培训等。


  (四)新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基地、带头人、优秀科技(科普)人员奖励支出。


  (五)科协组织建设支出。包括企业科协和全国(省级)学会服务站组建、科技人员活动场所建立、区级学会(协会)和区属基层科协年度工作考核等相关支出。


  (六)科协日常管理、科普研究和科协系统交流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


  第五条 科普专项资金的支出标准:


  (一)科普设施及组织活动


  1、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科普信息化设施、实物展板建设、制作摆放按照合同协议给予支出;科普画廊维护按照尺寸大小按每处1万元以内进行补助。


  2、承担省、市、区级科协指定科普活动任务的单位,给予不超过2万元资助。


  3、区级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科普活动经区科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助。(认定前须提交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和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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