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宁波行动纲要》、《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培育和促进我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提升产业竞争力,决定组织开展宁波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数量
围绕《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确定的“3511”产业,聚焦8大细分行业,结合各重点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重点领域,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是指:一是千亿级龙头企业,培育5-10家;二是行业骨干企业,培育100家左右。培育数量具体分布情况详见附件1。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千亿级工业龙头企业
1.企业组织形式。在宁波市登记注册的企业(集团)。
2.企业规模。综合实力处于国内外同行业领先地位,规模优势明显,税收贡献突出,盈利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2016年企业(集团)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超过200亿元,是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企业(集团)。
3.发展思路。有明确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分阶段举措。发展的主要方向为制造业、以及为制造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心在宁波。在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科研创新、品牌建设、兼并收购、企业管理等方面有具体的针对性、可行性措施。
4.发展能力。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细分领域前列,在行业和区域产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具备整合国内外产业链资源的能力和优势。企业组织结构完善,技术创新水平居行业领先,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
5.社会责任。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两年内无重大的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二)行业骨干企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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