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庵东镇经发办,各企业: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6〕14号)、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加快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新管发〔2017〕4号)文件精神,新区经济发展局会同财政税务局制定了《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推进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的扶持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 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4月26日
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推进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的扶持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区内工业企业加快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6〕14号)、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加快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新管发〔2017〕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落实减负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各项企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税费的减免扶持力度。严格执行《甬政发〔2016〕14号》文件规定,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二、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年度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技改项目,全面提升企业自动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对新区实施“机器换人”等重点发展优势产业技改备案项目,按其当年自动化改造设备(技术)投资500万元(含)到1000万元、1000万元(含)到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分别按其设备投入额给予3%、4%、5%的超额累进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新产品研发应用。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鼓励中小微企业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研制生产工业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等。新区工业企业列入宁波市级工业新产品试产项目计划并通过宁波市级以上鉴定的新产品,给予3万元补助;对当年列入新区重点新产品并通过鉴定的,每只奖励2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四、引导企业开展管理提升。安排50万元资金,鼓励中小微企业借助管理咨询机构提升管理素质。从2016年开始,对列入管理咨询项目计划,企业当年实际支出管理咨询费用总额20万元以上的,按最高不超过2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五、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信息化。对于企业项目建设中购置正版软件产品和生产性信息服务、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及培训等软性投入在20万以上的,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鼓励企业品牌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对当年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省名牌、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的奖励6万元;对当年新认定宁波市级名牌、知名商标的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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