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科、宁波中意生态园经济发展科:
根据《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建设助推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余党 〔2017〕37 号文)文件要求,现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度本市节能改造补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节能改造补助项目的条件
1、年节能量达到 100 吨(含)标煤以上或年节水量达到 1 万吨(含)以上的各类节能、节水改造项目。
2、申报补助的项目建设期24个月以内、在2017年建设完毕、稳定运行(一般在3个月以上)并产生实际节能效果,节能量可计量、可测算。
二、申报节能改造技改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
2、节能改造项目投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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