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市(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甬高校及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发明创造,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推进我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进创新创业,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奖项设置
(一)发明奖
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新颖性、创造性高,实用性强、易于实施,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1、金奖不超过5项,每项给予奖金5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奖不超过100项,每项给予奖金4千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设计奖
设计理念新颖独特、色彩运用和结构造型创造性高,适于工业应用,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外观设计专利。
1、金奖不超过3项,每项给予奖金2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奖不超过50项,每项给予奖金2千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评为金奖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及国家相应奖项。
四、参赛条件
(一)所有参赛项目必须是专利权人地址位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效中国专利;
(二)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7年12月31日前;
(三)一件专利作为一个独立项目申报;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2、专利权人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专利;
3、公职人员作为发明人、设计人的专利;
4、已申报往届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并获奖的专利;
5、存在纠纷的专利。
五、参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登录宁波市科技创新云平台的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cx.sti.gov.cn )注册(已注册的有效用户可继续使用);
(二)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三)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属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对本区域、本单位项目初审后,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上报;
(四)受理部门审查合格后,给予统一编号,此后才能生成合规的项目申报书。
六、申报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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