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
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发〔2016〕318号)精神,为做好相关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现将申报宁波市奉化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相关扶持政策补助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16年度和2017年度列入的宁波市奉化区科技型初创企业预选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根据要求,提供如下资料:
(一)宁波市奉化区科技型初创企业扶持政策兑现申请表(见附件,可从奉化科技网下载,网址:http://kjj.fh.gov.cn);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研发创新投入补助,需提供:
1、项目立项文件;
2、研发经费财务支出会计单独记账与核算;
3、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统计清单,材料购置发票及每月使用量清单;
4、企业在(专)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统计清单、工资单;
5、研发专用的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及其用途清单,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统计清单;
6、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统计报表(107-1,107-2表);
7、税务部门出具的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可待税务部门核定后补交);
8、其他研发投入方面的相关附件材料及支出发票等。
(四)申报对地方财政贡献增幅奖励,需提供:
1、增值税纳税报表;
2、企业所得税纳税报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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