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街道、园区,相关企业:
根据《海曙区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海科〔2017〕30号)精神,组织开展2017年海曙区发明专利产业化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海曙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
2、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必须含有企业自主研发、2016-2017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无权属纠纷。
3、该专利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好、技术整体完整、预期产业化前景和社会经济效益好;
4、该专利技术已实施产业化,所属专利技术产品,上年度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40%以上;
5、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二、申报材料:
1、《海曙区发明专利产业化补助申请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授权以来的年费缴纳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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