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科):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和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智能化改造诊断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笺〔2018〕2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工业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商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鄞州区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此次组织申报的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是指为企业研制或应用(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实施“机器换人”、实现智能制造模式提供方案设计、工艺流程再造及装备定制、设备及智能部件集成、安装维护、软硬件系统集成、工程总包的服务公司。
申报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
(二)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社会服务资源带动能力,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与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装备企业等相关社会资源具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
(三)面向本区工业企业已开展相关服务且取得较好成效,在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二、申报审核程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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