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基于一窗受理和数据共享”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持续推进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加快整合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的“业务流”和“信息流”,不断完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网上办”“就近办”的具体路径,努力实现全市域范围内“全城通办”。2017年底前,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及办件量取得实质性突破。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出发,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减少材料、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加快构建标准规范的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各地各部门对外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都要达到办事事项总数的80%以上;对外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办件量,要达到全部办件量的80%以上。
——推进“一窗受理”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整体政府”理念,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全新模式,推进受理和办理相分离、办理和监督评价相分离,强化部门之间的流程再造,实现政务办事从“跑部门”向“跑政府”转变。
——梳理规范“一件事情”取得实质性突破。从群众和企业办事角度出发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一件事情”,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建立“一件事情”联合审批服务全流程配套规则,做到审批服务“一套标准”、行业发展“一个规范”。
——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取得实质性突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着力打通信息孤岛,加快推进统一受理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全面汇聚政府数据,实现数据资源的多渠道、多方式共享利用,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围绕市场准入、便民服务和投资项目等办件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采取联合审批、集成服务的方式,深入推进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和企业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助推创业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推进改革向基层延伸取得实质性突破。充分发挥街道(镇)“四个平台”作用,使其成为数字化背景下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架构,成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基层落地的重要载体,努力打造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江北模式”。
二、进一步明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具体任务
(一)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1.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比对规范和动态调整工作。按照依法、减权、规范的原则,对照省级部门制定的《系统指导目录》以及本部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及时对我区“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进行比对规范和动态调整,做到事项名称一致,事项数量基本一致,办事流程基本一致,并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前获得明确预期。梳理公布街道(镇)“最多跑一次”事项,将能够下沉的办理事项尽可能地纳入到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延伸至社区(村)。对暂时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经审核后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2.加快落实“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要求。坚持从方便办事、提高效率出发,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减办事期限。对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凡能通过个人现有证明来证明的、凡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各类证明和手续一律取消。
3.优化或重新修订单个事项办理标准。优化单个事项办理标准,并逐一编制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受理标准和容缺标准。统一规范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指南要素,精简申请材料,全面取消兜底条款和模糊性规定,对于需要填报的材料,必须提供参考样本。同步调整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办事指南和统一政务咨询举报平台知识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完全一致。
4.全面落实“全城通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对群众和企业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根据宁波市公布的“全城通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推行“就近就便受理申请、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批件快递送达”模式,努力实现“全城通办”。
5.深度梳理规范“一件事情”事项清单。按照对“一件事情”管理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则明确牵头部门,做好“一件事情”审批服务流程的简化优化和“一窗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并拓展行业联合审批标准,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联合审批模式,完善已试点的28类行业联合审批标准和机制,继续拓展民办医疗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副食品商店等行业的联合审批标准规范。
(二)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及配套制度体系建设
1.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对各部门进驻人员的统一领导制度,加强日常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主平台作用。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科室要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力争做到中心以外无“权力”。涉及到联办事项的相关部门审批人员必须集中办公。统一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运作模式、管理机制,尽可能做到无差异化服务。
2.逐步推进“受办分离”。进一步完善各综合受理区功能设置,由牵头部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编制实施相关权力运行规程。按照“受理与办理分离、办理与监督评价分离”的要求,对咨询、前台受理、后台审核、前后台衔接、出件五个环节的流程和组织运作方式进行优化。以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等量大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为突破口,强化“一窗受理”工作指导,真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3.推进部分审批服务事项委托窗口直接办理。对部分办理数量少、业务相对简单、办件频率低和能现场即办的审批服务事项,在不改变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充分开展调研论证和合法性审查,通过签订委托协议书的方式将相关事项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各办理区牵头部门进行窗口办理,进一步提高“一窗受理”现场办结的比例。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审批服务事项的内容在所在机关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告。
4.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根据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地方标准体系有关规范要求,围绕硬件设施标准化、人力资源标准化、服务受理标准化、自助办理标准化、服务指南标准化、监督考核标准化和电子归档标准化等方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政务办事配套制度体系,包括信息公开、一窗受理、首问负责、顶岗补位、限时办结、否决事项报告备案、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文明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代理代办、证照联办等14项制度。
5.加快完善办事咨询服务体系。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建立综合咨询服务的组织运行机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精准的咨询服务。各部门应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咨询服务的渠道和机制,积极解答办事群众和企业咨询。大力推进覆盖电话、网络、微信、手机APP等渠道的咨询解答和预约办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咨询预约的知晓率、便利度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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