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全市相关检验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随机、五公开”工作规程》(浙质监发〔2016〕179号)、《宁波市政府服务外包暂行办法》(市政府令169号),现对我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随机、五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中引入随机与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查检验行为,提升监督抽查效能,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随机、五公开”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就近便捷,突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原则,逐步完善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市质监局职责:组织市本级“三随机、五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负责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系统(以下称“操作系统”)运行的对接和协调工作;加强对区县(市)局和承检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汇总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数据库;建立市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承检机构库,并每两年组织更新一次。
(二)各区县(市)局职责:组织本区域内“三随机、五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负责本辖区内重点产品企业信息录入“操作系统”(包括企业详情和企业产品信息),并做好企业基础信息的更新维护。
(三)各承检机构职责: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负责将检验结果及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平台,提交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在执行监督抽查检验任务中发现企业产品信息未录入“操作系统”的,及时配合当地监管部门录入;负责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抽样人员库,并建立抽样人员随机选派制度。
四、承检机构库建设
考虑到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的时效性、服务企业的便利性及产品检测能力的覆盖面,市局采取在本市范围内公开邀请招标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建立市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库。
(一)市本级公开邀请招标的承检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本市内拥有独立的、能满足检测需要的场所;
2、具有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所必需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能;具有相应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承担过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
4、建有抽样人员随机选派制度和抽样人员库,抽样人员应经过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抽查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抽检分离和“随机选派”的要求;
5、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无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检验机构,均可自主申请加入市本级承检机构库。
(二)市本级承检机构库建设基本程序
1、由市局监督稽查处根据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和相关检验要求,向全市相关检验机构发出公开邀请招标函,由符合法定资质条件和相关要求的检验机构自主提出书面申请;
2、由市局监督稽查处会同合格评管处对自主申请公开邀请投标的检验机构进行资质、条件审查,确定符合公开邀请招标资质要求的检验机构;
3、由市局监督稽查处、合格评管处、政策法规处根据公开邀请招标的检验机构资质、条件审查情况,提出市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名单,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正式确定市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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