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128号)要求,现就我市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宁波市内的注册企业,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三)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四)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优先支持市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省、市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其他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