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地材处、监察支队:
现将《2018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8日
2018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遵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落实省市关于安全质量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构建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参建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加大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力度,加快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做到质量安全试点工作有效开展,质量通病得到有效解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
三、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进宁波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在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所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宁波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一是督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和本地实际,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组织开展提升行动;市住建委定期开展提升行动重点检查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定期通报制度,保证提升行动落到实处。二是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通过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情况试点,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工程质量安全形势,集中力量整顿急报反映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服务市场机制,加快工程质量保险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三是加快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继续推广样板引路制度,开展工程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组织现场观摩交流会,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头引路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强市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部署下达的质量强市各项工作,以房屋建筑工程创优夺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进工作为抓手,以大型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和主要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查为重点,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质量强市目标任务,确保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三)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宁波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完善针对渗、漏、裂、潮等质量通病控制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二是加强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住宅全装修工程标准体系、监管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力度,重点做好对施工样板房、交付样板房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住宅工程装修质量;三是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管理,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按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搅拌站;四是继续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宁波市新型建筑工业化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加强对各类预制构件、特种材料以及施工方案的监督检查,确保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
(四)深入开展文明施工绿色建设行动
一是继续深化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等三大行动。二是开展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基础、装修阶段整治,确保8个100%控制指标。三是开展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提升行动,编制推广施工围挡标准化图集,推动我市建设工地施工围挡品质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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