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使之成为人才工作的新驱动器、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3号)和《关于大力推进“北岸智谷”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北区委发〔2015〕25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扶持对象
在我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从事人力资源招聘、职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处理,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劳务派遣、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业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扶持政策
(一)大力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培育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从区外引进落户到我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房租补贴。对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类企业当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其他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当年纳税20万元以上的及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按其房屋租金的15%给予补助,若实际租金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
2.从区外引进落户到我区的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营满一年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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