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96号)、《宁波市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商业业态提升,提高我区零售业综合竞争力,扩大消费能级,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促进实体零售业态转型升级,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对促进商务经济发展政策补充如下意见。
一、鼓励商业综合体加强运营,提升服务能力
鼓励商业综合体加快商业业态创新,顺应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趋势。通过增加餐饮、亲子、健身、休闲、娱乐等业态,丰富消费体验,汇聚人流、凝聚人气,由单纯商品销售向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社交体验、健身消费等复合型零售商转型,促进商业综合体平效(每平方米年度产生的零售额)增长。对现存或新建成投运,商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通过业态提升和创新提升运营能力,或聘请专业团队运营,经审计商业综合体平效首次达到1万元/年/平方米、1.2万元/年/平方米、1.5万元/年/平方米、2万元/年/平方米的,分别给予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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