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电商经济创新示范园区产业发展局:
为充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精神,积极推进江北区知识产权工作,按照《江北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北区科技﹝2017﹞29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第一批专利经费补助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授权发明专利补助:授权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国内(含港澳台)发明专利,具体以宁波市政府专利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数据为准;
2、企业专利大户补助:2017年度辖区企业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30件或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
3、专利示范企业补助:2017年度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各类专利示范企业,2017年度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认证的企业;
4、知识产权维权补助:对辖区企业独立拥有的知识产权,同时该知识产权维权已经终结并产生了积极效果的,维权总费用不少于5万元;
5、专利代理机构资助:辖区注册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活动的机构,2017年度代理辖区企业和个人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100件。
二、申报材料
1、授权发明专利补助、专利示范企业补助无需提供资料,通过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贯标证书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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