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广泛开展好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现将《2018年江北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31日
江北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广泛开展好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8〕67号)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北区安办〔2018〕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以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力保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为江北“宜居宜业宜游”建设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我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区质监站、区建管处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监站,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活动安排
(一)住建局主办或牵头的有关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互动体验、网络直播、“双微”(微博、微信)互动、手机报等多种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召开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观摩会。通过建立标杆、树立典型,以标杆工地为引领,宣传、推广安全文明施工优秀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高(6月下旬);
3.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6月下旬);
4.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主题片《使命》、警示教育片《反思》和实战体验片《错在那里,跟我学》等警示宣传片(6月中旬);
5.开展职业病防治、紧急救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项目部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强化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与监护工作中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水平(6月中旬);
6.举办危大工程管理规定解读宣贯活动。邀请专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解读宣贯,强化施工现场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加强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坍塌事故的发生(6月中旬);
7.开展消防安全与火灾应急处置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切实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火灾应急救援能力(6月中旬);
8.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广泛征集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唱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旋律,为安全献计献策,保证生产的安全。建议内容可包括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方面切合实际有效防范措施,并附上能说明建议内容的完整现场照片,区住建局将择优进行采纳和推广(6月份)。
9.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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