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慈溪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慈政发[2016]10号)有关规定,即日起组织申报第八届慈溪市市长质量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原则
凡在慈溪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慈溪市市长质量奖遵循公开自愿、科学公正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条件
(一)在慈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下同)以上;
(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满1年;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组织)先进水平;
(三)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四)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五)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没有因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无重大质量、环境污染、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等事故,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有效投诉;
(六)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
三、申报材料
(一)《慈溪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cxscjg.gov.cn下载,申报单位需要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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