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印发<慈溪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慈人社发〔2017〕62号)和《关于公布2018年度慈溪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的通知》(慈人社发〔2018〕 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的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岗位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享受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二)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期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附件1),岗位补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市人力社保局调整公布(原享受人员未列入2018年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的可继续申报);
(三)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满3年及以上,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满1年及以上。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技师每人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位技师或高级技师岗位补贴累计只能享受1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
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三、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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