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大力培养和引进各类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仑政﹝2012﹞65号)及《北仑区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办法》(仑政﹝2014﹞59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一)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补助对象:在我区非公有企业技能岗位一线工作的在职职工;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市、区两级高技能人才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于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取得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补助标准:高级工不高于1200元、技师不高于2000元、高级技师不高于2500元的一次性培养补助;培训达到250课时以上的职业工种另可享受600元生活费补助。
(二)高级技师岗位津贴
补助对象:根据仑政﹝2012﹞65号文件精神,本期享受高级技师岗位津贴的人员明确为在我区非公有企业技能岗位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详见附件一)的在职职工;至2017年7月,已在我区企业工作满三年,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六个月及以上的人员;最多连续补助5年。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三)技师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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