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加快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根据《关于促进镇海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镇区委〔2018〕3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镇政发〔2013〕39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度镇海区重点产业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围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业的扶持,加快先进技术运用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我区制造业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水平,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提升生产效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优化要素配置,促进“四减两提高”。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条件
1.镇海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实际纳税在我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工业企业。
2.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对有发改部门首次立项的企业,需完成立项文件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且实际生产(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依据,下同)1个会计年度以上。
(2)对未进行发改部门首次立项的企业,需实际生产2个会计年度以上。
(二)行业要求
重点支持三大优势特色产业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3+5产业”),具体为:
1.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是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业和纺织服装等三大优势特色产业。
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项目条件
项目为已备案(核准)且符合我区产业导向要求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
(四)项目建设期
总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内;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内;优先安排2018年10月底前能竣工的项目。建设期以项目的备案(核准)文件或经批准的项目调整申请表为准。
三、申报类别
(一)新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
1.投资额要求
新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0万以上(不含土地款)以上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
租用闲置厂房的新建工业投资项目:要求实际投入2000万元以上。
2.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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