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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 “服务争效”的实施意见

2018-07-24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8年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大力推进“重大项目提速年”“产业转型提质年”“作风建设提效年”活动,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进服务争效,优化营商环境,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按照区“三大主题年”活动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意识,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各方面各领域改革,实施服务争效“绿波带”行动,努力推动海曙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为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18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全覆盖,网上办理、零上门办结事项比重大幅提高。“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打通信息孤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商事制度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全面突破。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初步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覆盖


  1.构建统一规范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除法律法规对办事程序有特别规定的事项外,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和“八统一”的要求,加快推进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的统一和规范,明确办事指南要素、受理标准和容缺标准。建立健全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鼓励各部门在全省统一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


  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建设,建立“镇(乡)街道、村(社区)前台综合受理,区级后台分类办理,镇(乡)街道、村(社区)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加强便民服务网点硬件建设,稳步推进综合性自助服务办理终端进村(社区),健全自助服务功能,方便群众24小时就近办理。进一步落实“基层治理四平台”信息系统、属地管理、全科网格、运行机制等各项保障措施,优化完善数字化背景下基层治理体系的基本架构。


  3.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涉政中介机构、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延伸。研究推进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相关事项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更广范围运用基于“统一受理”和数据共享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和方法,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及配套制度体系建设


  4.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全进驻。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并向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延伸,实现“一窗通办”。深化“统一受理”平台应用,加快推进“统一受理”平台与业务系统对接,并以联审联办事项为突破口,推动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5.落实“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要求。围绕群众办事和政府监管的全流程,落实省统一制定的现场服务、网上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支撑等流程的“最多跑一次”标准体系要求,开展标准体系建设达标工作和标准化重点项目落地工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海曙平台、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建立预约办理、咨询服务制度。建立“审批考级制”管理体制,实现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业务考级全覆盖,强化一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窗口受理人员和后台办理人员培训管理,建立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工资待遇挂钩制度,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6.规范跨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按照对“一件事情”管理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则明确牵头部门,深化“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联合审批模式,推进跨层级多部门事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重点做好商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等领域多部门多层级“一件事”的梳理规范等工作。


  7.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全城通办”。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对群众和企业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依据全市“全城通办”服务事项工作要求,按照“就近就便受理申请、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批件快递送达”模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我区审批服务事项“全城通办”。


  8.继续推进部分审批服务事项委托窗口直接办理。对部分办理数量少、业务相对简单、办件频率低和能现场即办的审批服务事项,在不改变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充分开展调研论证和合法性审查,通过签订委托协议书的方式将相关事项委托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窗口办理,进一步提高“统一受理”现场办结的比例。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审批服务事项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告。


  (三)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9.加快“最多跑一次”事项数据共享。完善数据共享体系建设,完成区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并接入省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完成区级信息系统普查,加快区政务数据资源梳理工作。加快数据资源标准化归集,梳理明确“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办理的证照、材料共享需求,制定数据提供责任清单,并推动城市管理、水务、燃气等公共服务类数据向省、市大数据中心归集。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完成全省高频事项数据共享应用试点,完成全省高频事项自建系统对接工作,重点推进民生事项“一证通办”,确定推行“一证通办”改革的民生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的业务规则,确保5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


  10.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深化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应用,全面推广网上申请、快递送达。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资料涉密或敏感、办件量极少、已列入本部门不宜上网事项清单等情况外,区级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通(接入)网上办事。加快推进移动办事,以民生领域为重点,梳理公布移动办事事项目录,制定适宜移动客户端办理的业务流程,完成各类移动办事应用开发,并统一提供服务。全面推行电子化归档,基本建成电子档案统一管理平台,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应归尽归。强化网上网下一体融合,实现网上网下办事指南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推广应用统一的办事咨询、预约、评价、快递送达系统,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接入工作。以联审联办事项为重点,积极推进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的对接,加快实现业务办理通过“统一受理”平台受理,为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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