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持创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监督,经研究,特制定《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支持创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财政局
2017年7月10日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支持创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加快产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甬东旅政发〔2016〕38 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并结合东钱湖实际情况,特制定区支持创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资金使用对象
符合《意见》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升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创新企业发展整体水平的,在我区注册、纳税的企业和特定对象,均可列为资金支持的对象,包括《意见》和本办法有明确规定的其它经营单位(个人)。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原则
区财政安排的年度支持创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扶优、扶大、扶强”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申报、部门审核、集中支付”的管理模式。
三、申报资料
资金申报所需材料(根据申报内容不同提供不同材料,写明复印件的需要提供原件以核对)
(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支持创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针对个人奖励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境内外上市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上市后项目融资资金用途相关证明材料、新三板和股交中心挂牌和融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
(四)《境外企业投资证书》复印件(或《境外企业机构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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