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镇)、工业区,区级有关部门:
为更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安全生产领域提供专业化服务,共同参与安全治理,着力提升防范事故的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号)、《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甬安监管综〔2015〕13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意见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中介服务、政府推进、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基础,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根本,着力破解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互动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弥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现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二、服务主要形式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形式多种多样,各地、各行业要坚持企业购买服务为主、政府购买服务为辅的原则,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可选择单一模式,也可选择多种模式同时开展。
(一)企业购买服务模式。各类企业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的中小微企业以“企业委托服务”方式,委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就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和演练、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重点事项提供有偿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针对中、小、微企业管理能力弱和部分高危行业领域风险大、专业性强等特点,由政府出资,以公开招标、合同约定等形式委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为政府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分析鉴定、重大隐患整治等执法监管活动以及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公共安全应急防范、风险评估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保险(金融)机构参与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保险(金融)机构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提供的企业投保(信贷)前安全风险分析、参保(信贷)期内现场安全检查等专业安全服务。
(四)三方联动模式。根据行业(领域)、区域安全生产特点,为充分发挥一体化管理优势,由政府协调服务标准,企业自主与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出资购买专业化服务,政府给予企业适当补助。
(五)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协作模式。1、行业片组模式。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别、生产工艺危险程度等情况,将同一区域的企业或某一产业的企业,组成若干安全生产管理协作组,利用各企业技术和管理的集聚优势,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以及企业自查、组内互查、组间互查等活动,实现行业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2、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优势和自律作用,以“传、帮、带”方式,指导、引领会员单位开展互学、互查以及培训等活动,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三、服务范围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范围为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各镇(街道)、工业区、有关部门可根据辖区、行业、领域经济产业结构特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风险程度以及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来确定服务重点,原则上应将以下行业领域或区域作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对象:
(一)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二)有限空间作业、涉燃爆粉尘作业、喷涂作业、涉氨制冷等存在燃爆、中毒窒息等危险的企业;
(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四)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的中小微企业;
(五)出租厂房及多租赁户的主体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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