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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工业用地的意见(试行)

2018-05-23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拓展工业发展空间,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工业用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力实施区委区政府“五倍速五提升”战略决策,坚持“突出重点,分类盘活,分步实施,动态监管,逐年推进”的原则,加快创新驱动,积极探索集约节约利用工业用地的新路径,大力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益,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实现工业追赶跨越和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盘活低效闲置土地


  1、建库入册,加强监管。以各镇(街道)、开发区为责任主体,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若干意见》(奉政发〔2016〕302号)文件规定的低效、闲置土地为对象,并把其中自2016年起连续两年亩均税收低于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平均水平50%的企业作为重点低效闲置土地对象(企业土地面积和实缴税金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评价推动工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奉政办发〔2015〕62号)规定执行),积极开展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评价工作,结合结果运用,集中开展低效闲置土地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掌握低效闲置土地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库。


  2、分门别类,统筹利用。鼓励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通过兼并重组、土地厂房收购、改造提升、“退二优二”“退二进三”等措施,分门别类,逐一制订年度计划和“一企一策”方案,全面实施再开发工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除淘汰落后产能和市级以上政策法规明确的企业外,对列入年度重点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盘活计划的企业给予24个月改造期。对改造期内提升仍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各级部门给予的各类优惠奖励政策,由税务部门进行税收评估;对无理由不实施改造提升的年度重点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各类优惠奖励政策。对积极参与改造计划,但确因客观原因,未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的年度重点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企业,经区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原则上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延长期。


  3、齐抓共管,综合执法。对列入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盘活范围内的企业,强化依法行政手段,加强环保、安监、规划、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综合执法,并采取严格控制新供地、扩容增电等措施。国土部门要严控办理转让、抵押手续;发改部门要严格控制项目立项;住建部门要严格控制项目报建;金融部门要严格控制新增贷款;统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对其加强管理,倒逼企业改造提升。 


  (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对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整体改建、合并、分立和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区内外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以及经区级以上相关部门和区政府认定的强龙企业、“三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等企业对区内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并购重组(含闲置土地、厂房收购),被并购重组(含闲置土地、厂房收购)后的企业的注册和税收缴纳仍在奉化的,经申报、认定,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变更、过户所产生地方贡献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被并购主体在并购重组(含闲置土地、厂房收购)过程中所产生地方贡献部分,全额奖励给相应的贡献人。


  3、保障资源要素供给。优先支持拟上市企业要素资源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土地供应。


  (三)推进平台经济发展


  1、鼓励产业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加快产业平台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平台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全产业链的综合竞争优势。鼓励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特色小镇、科创园 、特色产业园建设。鼓励区内外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土地厂房,或利用自有土地厂房建设改造,建设总部大楼,打造总部经济,以及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小微企业产业园,整合企业内外产业链资源,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众创空间,构建产业生态系统,扩大开放、协作、共享,打造平台经济。


  2、鼓励工业厂房改造商务楼宇。规划范围内经认定确有需要,允许工业企业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改造成商务楼宇,但不得重建。对原有厂房有条件实施改造的工业企业,经区政府批准后,按规定办理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手续,逐年缴纳土地出让金。


  3、鼓励设立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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