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余姚市委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余党〔2014〕25号)和《中共余姚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余党发〔2006〕26 号)精神,结合全市机构改革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口联系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拓宽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渠道,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民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推进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口联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联系范围
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部门,特别是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以及紧密联系知识分子等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并根据对口联系工作的需要,及时拓展对口联系的领域和单位。
三、相关制度
1.重要会议及活动邀请制度。对口联系部门召开重要会议或组织重大内外事和有关专项检查视察等活动,应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负责人参加。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召开重要会议或举行重大活动,应视情邀请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增进彼此工作交流。
2.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及信息通报制度。对口联系部门在出台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重大区域规划、重要民生实事等重大事项之前,应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主动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意见和建议,对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给予反馈和答复。对口联系部门领导人事变动调整后,应及时通报所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下发的有关政策性文件、资料、刊物等视情抄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推动其知情明政,促进双方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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