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精神,不断深化商事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市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坚持“需求导向、精简便民、流程再造、一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推动余姚经济高质量发展。凡办理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涉企证照事项(含工商登记及其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备案备查类事项),受理和出件均可统一到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通过加强归集统一、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做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核、一次办结出件”,网上网下融合,达到办理涉企证照“一事一窗一次”的效果。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部门协同,再造流程,数据共享,确保在2018年10月底前实现涉企证照所有业务“全科受理”、后台各部门协同办理,具体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做到“事项通”。工商通办的前提是编制清单。目前,前置审批事项保留的有32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调整后有156项;包括工商登记及其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备案备查类事项共364项(其中,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有102项,其他部门有262项)。对备案备查类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从7月份开始市场监管部门已实施“28证合一”;对审批类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对其中调整为备案备查类事项的,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由市场监管部门合并办理;对无法取消或调整的审批类事项,争取纳入“证照联办”改革,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并联审批。各部门要根据实际,统筹梳理各类清单,明确工商通办具体的事项范围,特别是办件量大的高频事项,要统一归集纳入。“事项通”的任务要确保在9月15日前完成,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作动态调整。
二是要做到“流程通”。工商通办的实质是优化办事流程。工商通办为群众提供了一条新的办事渠道,由群众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与现有办事路径并列。群众办事可以采取工商部门牵头前台联合受理,各部门根据职责分流审核,工商部门统一发放涉企证照的流程;群众也可以根据需要直接到相应的部门分别办理。各部门要在市行政审批管理办统筹下,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加快推进涉企证照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全进驻。对高频事项,尤其是涉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事项,要相对集中设置办事窗口。在此基础上,按照“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核、一次办结出件”的流程,加强咨询导办、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等环节,在10月底前建成部门协同机制。
三是要做到“数据通”。工商通办的重要支撑是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改革初期,我们用“政府人工跑”代替“群众来回跑”,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这种方式显然不能长久,需要尽快通过数据共享应用,转变为“数据网上跑”代替“政府人工跑”。市电子政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要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和宁波市统一受理平台,抓紧开发“准入准营联办预审”平台,打通与各审批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和乡镇(街道)平台的数据信息传送,尽快通过数据共享应用推动涉企证照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和减时间。
四是要做到“业务通”。工商通办的基础是窗口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群众是通过窗口来认识和感知改革的,窗口建设有没有达标、业务能力强不强、服务好不好,直接关系改革能否落地,直接关系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部门要在市行政审批管理办统筹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窗口力量配置,牵头组织各部门编写教材,联合开展培训,尽快让窗口人员具备跨部门审核的能力。对具备该能力的人员,要优先派驻到一线窗口,能实行“一人通办”就通办,尽可能减少办事环节。对暂时不具备该能力的,可以让他们做数据录入、导办分流等辅助工作,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工商通办的目标。
三、工作流程
(一)一站导办。建立涉企证照工商通办一站导办机制,申请人在办理涉企证照时所有事项的信息咨询、材料清单、办事指南均可在涉企证照工商通办导办台一站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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