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贸办,有关商贸企业:
为推进我市商务系统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商务系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商务系统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现将《余姚市商务系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企业学习并贯彻执行。
余姚市商务局
2015年10月10日
余姚市商务系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人们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根据上级关于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和诚信兴商的要求,结合我市商务系统企业实际,决定在全市商务系统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诚信建设作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突破口,围绕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守信者上“红榜”、失信者上“黑榜”的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在商贸系统形成诚实守信、崇德向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局长刘国钧为组长,副局长邹钧孟、杨宇光、潘彪、胡晓勇,市商业联合会会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市餐饮业协会、市汽车协会、市成品油协会、市物流协会、市电商协会、市粮食协会负责人、余姚市商会秘书长等人员为成员的余姚市商务系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贸易市场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红黑名单”发布。
三、发布原则
“红黑名单”发布制度要本着“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慎重稳妥、依靠和尊重相关部门,在不违法国家法律、不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特别是不侵犯公民应受法律保护隐私权的前提下,开展发布活动。
四、参与范围
在全市商务系统中开始,重点包括商业广场、百货超市、专业市场等批发零售行业,餐饮服务行业,汽车服务行业,粮油食品行业,洗浴、美容美发等居民服务行业、加油(汽)站等特种行业和对外贸易行业。
五、发布方式
每半年定期发布一次,如有特殊需要可视情发布。
六、评价办法
(一)红榜企业评价
企业有以下荣誉或信用记录的可被列入诚信红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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