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宁波市2014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决定从2014年4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及金融保险、教育卫生等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信息采集与书面审查,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用工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全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
(二)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职业培训、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二、方法和步骤
(一)信息采集。根据宁波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两网化”建设的意见,今年的书面审查采用用工信息采集的方法进行。即由网格协管员逐户上门采集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信息采集的基期为采集日的上一月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并随时录入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网。为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信息采集表必须要由用人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录入完毕后的信息采集表,由各网格按村(片)装订成册,作为网络管理基础资料,自行妥善保管。
(二)审核定级。采集的信息录入系统后,系统会根据信息的相关内容自动进行审核定级。为此特别提醒各单位应严肃认真对待信息采集与录入工作,一旦录入系统,数据将无法修改。
(三)审验复核。为确保采集的信息的真实性,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采用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各网格录入的信息抽取一定的比例进行上门复核,对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资料归档。各网格务必于12月底前及时整理信息采集表并装订成册,建立网格管理台账,方便查询和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通过用工信息采集方法来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是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趋势,各单位必须克服畏难情绪,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充分领会上级的工作意图,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各网格管理员要随时关注信息采集进展情况,指导和督促网格协管员履行好工作职责,目标任务考核数据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切实摒弃侥幸、投机取巧心理,信息采集没有捷径可走,只有老老实实一家一家地上门走访,认认真真一户一户地数据录入,才能确保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二)精心组织。由于今年的书面审查与以往的做法差别很大,各单位及全体协管员要切实加强学习,认真对待。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已对协管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网络应用能力。同时大队设立业务指导办公室,建立QQ群,随时解答大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业务指导办公室联系人:邵丹波 联系电话:62703294 QQ群号:372478123
(三)积极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利用本地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教育用人单位主动配合协管员采集用工信息,如实反映企业用工情况,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附:2014年度用工信息采集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任务分配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8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renlishebaoju/20181119/18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