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决定在近期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凡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4月底前已按规定缴费的人员中,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其中在招工前已因各种原因致残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列入本次鉴定的范围。
患各种癌症的人员,仍可于每月15日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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