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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余姚市科技创新项目暨“揭榜挂帅”农业与社会发展类项目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23〕14号)和《余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余科〔2023〕3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余姚市科技创新项目暨“揭榜挂帅”农业与社会发展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领域和方向

本批共发布9个项目申报指南,重点面向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绿色低碳等3大领域。

农业农村:重点面向粮食安全、畜禽和水产养殖等五个方面;

社会发展:重点面向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科学技术普及等三个方面;

绿色低碳:重点面向节能降碳相关技术。

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组织方式

本项目鼓励申报单位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组成技术创新联盟或团队以“揭榜挂帅”形式共同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本申报要求自由申报,经评审后择优立项扶持。农社类项目按科技投入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项目经费分两批下达,项目立项后按照拟补助金额的50%下达资金;项目验收通过后视项目实际投入情况,结算剩余补助经费。结题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补助经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我市注册1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项目;

3、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排名前三位的项目组成员同时承担在研本级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内容、指标必须符合实际,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编制预算,实事求是提出经费申请,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70%,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申报项目如获得立项,申报资料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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