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建设助推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余党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余姚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大创新布局,重点突出本市支撑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战略性新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中的重大技术需求,聚焦关键共性技术(标准、工艺)、产品(装备、品种等)和重大产业化目标,以产业链中的关键技术节点为依据开展研发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转型升级。
二、申报领域
1、先进材料:新型磁性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合成新材料的关键制备技术等研发及应用;
2、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技术、结构件轻量化技术、汽车零部件关键技术等研发及应用;
3、信息技术及产品:摄像模组、高精度传感器、先进半导体芯片及应用软件、人工智能技术等研发及应用;
4、机器人和高端装备:精密机床、机器人关键部件、智能工厂(车间)、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研发及应用;
5、智能家电:传统家电智能化功能提升、家电关键部件等研发及应用;
6、精密模具:精密注塑模具、超精密光学模具等研发及应用;
7、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先进LED技术及智能照明、节能环保技术等研发及应用;
8、其他先进技术研发及应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我市注册2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在5000万元(含)以上,净利润在300万元(含)以上;企业上年度的R&D经费支出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以市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
3、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排名前三位的项目组成员同时承担在研项目一般不得超过2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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