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及时疏导上游门站价格和城市燃气企业输配价格调整对我市燃气经营企业和终端用户的影响,保障供用气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9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企业用气价格的通知》(浙价资〔2016〕67号)和《宁波市物价局关于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管〔2016〕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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