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余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余政办发〔2019〕119号)和《余姚市保障性住房租售日常申请审核操作办法》(余建发〔2011〕61 号)等文件规定,经申请家庭申请登记,社区、街道调查核实公示,市民政、市公安、市资规、市住建等部门联合审核,共41户家庭符合2020年度城区(凤山街道、兰江街道、梨洲街道、阳明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现再次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21年1月12日前向我局反映。监督电话:62727361、62705074、62715378。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5日
附: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审申报家庭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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