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墙改政策的作用,促进我市新墙材产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字〔2004〕123号)及《宁波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工〔2008〕55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申报余姚市2015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余姚市2013年及以后首次取得《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新墙材生产企业。
2、龙头企业。申报企业须是通过省墙办评审获得龙头企业称号的余姚市新墙材生产企业。
3、农村新墙材应用项目。2014年度列入余姚市农村新墙材应用示范项目计划,且已竣工的建设项目。
二、补助标准:
1、余姚市2013年及以后首次取得《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新墙材生产企业按每家15万元进行补助。
2、龙头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农村新墙材应用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余姚市2013年及以后首次取得《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新墙材生产企业。企业填报《余姚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一)、附新墙材认定证书、产品质检报告等相关材料。
2、龙头企业。企业填报《余姚市新型墙体材料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二),同时须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及荣誉称号证书。
3、农村新墙材应用项目。建设单位填报《余姚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项目补助申请表》(附表三),并附项目报告,新墙材使用照片,新墙材发票,《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及产品质检报告等相关材料。
各相关单位请于10月20日之前提供相关资料至市墙散中心(联系人:洪小雅,联系电话:62821680)。市住建局、财政局将组织专人对企业实地核查,同时核对有关资料。
附件一:余姚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二:余姚市新型墙体材料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三:余姚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项目补助申请表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余姚市财政局
2015年9月29日
余姚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申请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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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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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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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墙散管理中心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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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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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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