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
今年将迎来第二十三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我国第七个“5·10中国品牌日”,为大力宣传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品牌经济发展,构建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经研究,决定在“4·26”和“5·10”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活动重点
(一)加强知识产权领导协同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学习贯彻,筹备余姚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工作,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机制的意见》,强化实施部门协同保护。
时间:4月中旬
(二)召开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宣贯会
各所(分局)邀请辖区内专精特新、规上企业及其他企业集中召开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宣贯会。
时间:4月中旬
(三)通过媒体进行全面宣传
形式:线上通过余姚日报、宁波日报及市局门户网站、公众号等现代网络传媒技术手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智能品牌经济发展为主题,公布近年来品牌创建成果与做法,激发我市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热情,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品牌经济的氛围。线下通过在城区主要街道路口设立宣传广告牌,各所(分局)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字幕媒介,发动品牌企业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以知识产权保护、运作为主题,宣传品牌创建、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等,全方位营造氛围。
时间:4月至5月
(四)开展知识产权“三服务”活动
各所(分局)组织干部及辖区知识产权代理企业深入品牌基地、产业集聚园区、特色小镇、创牌企业、居民社区,开展知识产权“三服务”专题咨询和指导活动:一是结合亚运会、亚残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如知识产权维权讲座、打假咨询活动、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专项行动等;二是开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平台推介会;三是开展地理标志红标使用座谈会;四是召集专精特新企业就知识赋能、贯标融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时间:4月至5月
(五)开展“你点我讲”菜单式培训
各所(分局)根据实际情况,以指导服务站为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面向企业开展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你点我讲”培训活动。
时间:4月中旬开始
(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
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各所(分局)条线干部,以未拥有发明专利规上企业为目标,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深入了解企业产品研发、专利、商标、产学研合作等科技创新情况,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遇到的困难、需求进行了摸底,开出体检报告,着力解决创新保护问题。引导企业加大“浙江省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平台的上线应用,以及原创数据、外观设计、商标设计等在公共存证平台存证录入。
时间:4月-5月
(七)召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和促进座谈会
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座谈会,组织余姚市各地理标志及所涉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负责人,各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参会,共同研讨地理标志运作方式与品牌运促推进行动。
时间:5月上旬
二、活动要求
各所(分局)要结合知识产权相关工作,重视“4·26”、“5·10”宣传活动,认真部署,积极实施,形成良好的宣传和保护氛围;要积极参与有关活动,做好素材上报、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要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切实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形成全市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良好态势。相关活动总结及典型做法、案例请于5月10日前报市局商标专利科高翔。
附件:1.活动宣传口号
2.2023年“4·26”、“5·10”活动统计表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
活动宣传口号
一、贯彻《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三、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5月10日是“中国品牌日”
四、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创建国家试点示范城市
五、应用公共存证平台,加强原创创意保护
六、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主知识产权
七、加强商标国际注册,推进品牌国际化进程
八、关注地理标志,提升产品品质
九、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
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打造自有知名品牌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在线应用,实现“全链条”便捷式保护
十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附件2
2023年“4·26”、 “5·10”活动统计表
余市监商标〔2023〕46号“4·26”知识产权日“5·10”品牌日宣传活动.pdf
今年将迎来第二十三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我国第七个“5·10中国品牌日”,为大力宣传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品牌经济发展,构建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经研究,决定在“4·26”和“5·10”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活动重点
(一)加强知识产权领导协同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学习贯彻,筹备余姚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工作,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机制的意见》,强化实施部门协同保护。
时间:4月中旬
(二)召开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宣贯会
各所(分局)邀请辖区内专精特新、规上企业及其他企业集中召开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宣贯会。
时间:4月中旬
(三)通过媒体进行全面宣传
形式:线上通过余姚日报、宁波日报及市局门户网站、公众号等现代网络传媒技术手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智能品牌经济发展为主题,公布近年来品牌创建成果与做法,激发我市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热情,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品牌经济的氛围。线下通过在城区主要街道路口设立宣传广告牌,各所(分局)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字幕媒介,发动品牌企业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以知识产权保护、运作为主题,宣传品牌创建、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等,全方位营造氛围。
时间:4月至5月
(四)开展知识产权“三服务”活动
各所(分局)组织干部及辖区知识产权代理企业深入品牌基地、产业集聚园区、特色小镇、创牌企业、居民社区,开展知识产权“三服务”专题咨询和指导活动:一是结合亚运会、亚残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如知识产权维权讲座、打假咨询活动、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专项行动等;二是开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平台推介会;三是开展地理标志红标使用座谈会;四是召集专精特新企业就知识赋能、贯标融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时间:4月至5月
(五)开展“你点我讲”菜单式培训
各所(分局)根据实际情况,以指导服务站为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面向企业开展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你点我讲”培训活动。
时间:4月中旬开始
(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
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各所(分局)条线干部,以未拥有发明专利规上企业为目标,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深入了解企业产品研发、专利、商标、产学研合作等科技创新情况,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遇到的困难、需求进行了摸底,开出体检报告,着力解决创新保护问题。引导企业加大“浙江省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平台的上线应用,以及原创数据、外观设计、商标设计等在公共存证平台存证录入。
时间:4月-5月
(七)召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和促进座谈会
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座谈会,组织余姚市各地理标志及所涉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负责人,各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参会,共同研讨地理标志运作方式与品牌运促推进行动。
时间:5月上旬
二、活动要求
各所(分局)要结合知识产权相关工作,重视“4·26”、“5·10”宣传活动,认真部署,积极实施,形成良好的宣传和保护氛围;要积极参与有关活动,做好素材上报、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要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切实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形成全市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良好态势。相关活动总结及典型做法、案例请于5月10日前报市局商标专利科高翔。
附件:1.活动宣传口号
2.2023年“4·26”、“5·10”活动统计表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
活动宣传口号
一、贯彻《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三、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5月10日是“中国品牌日”
四、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创建国家试点示范城市
五、应用公共存证平台,加强原创创意保护
六、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主知识产权
七、加强商标国际注册,推进品牌国际化进程
八、关注地理标志,提升产品品质
九、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
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打造自有知名品牌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在线应用,实现“全链条”便捷式保护
十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附件2
2023年“4·26”、 “5·10”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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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讲座、培训 | 户外宣传 |
开展现场咨询 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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