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质量强市办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质量提升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甬质强办发〔2021〕3号)和《市市场监管局 市质量强市办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市监质〔2021〕180号),要求做好2020 年度宁波市质量提升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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